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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给房屋租赁支五招

http://www.fangzi800.com 房子800网 2006-6-19 9:50:06  北京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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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纠纷较多,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注意以下5点: 
  一是由于房屋租赁代理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业务延续时间较长,因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房屋租赁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出租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经营活动,该项业务的特点是经纪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应有较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纪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出租房屋并收取租金,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委托人)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信息的交易方式后,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与可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指与指定银行签订租赁代收代付委托协议、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活动时,应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向指定银行备案,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三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之前,可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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